2013年教育大事记

来源:教育部浏览次数:9299发表于2014-02-13

[摘要] 2013年教育大事记,从1月到12月全国教育发生的大事件的汇总,快来看看吧,全部是国家的一些招生政策和培养人才计划。

8月11日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发布。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部全国性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等五章30条,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建立、审核、转接和监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办法》规定,每个中小学生拥有唯一学籍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办法》还确立了学籍管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动态监管、全程跟踪等基本原则。2013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绝大多数省份系统运行稳定,这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成。预计2014年春季学期全国联网试运行。

8月15日  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确定的国家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之一,是提升教师队伍来源质量、严格教师考核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六省试点的成功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若干重要政策问题,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在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等六个省份试点基础上,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四个省为试点省,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十个省份。新增试点省份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选择一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要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各省(区、市)全面实施。

同时,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明确了2015年前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立了改革的基本制度规范,并将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纳入《教师法》修订范围,从立法层面为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标志着改革进入依法依规逐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还健全中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启动中职教师18个专业大类的考试标准、大纲和题库的研制与建设工作。

2013年,顺利举行了两次全国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7.4万人参加考试;上海等三个省市10.3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61%,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

8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按时向社会公布了方案,西藏自治区计划2013年内出台。

2013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12省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普遍采取细化报考办法、补办报考手续等人性化措施,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据统计,共有4440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截至8月30日,共录取2770名,录取率62.4%,其中66%为农村户籍学生。此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浙江随迁子女家长感恩浙江为第二故乡,一些政协委员赞赏此举对促进教育公平、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