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大事记

来源:教育部浏览次数:9297发表于2014-02-13

[摘要] 2013年教育大事记,从1月到12月全国教育发生的大事件的汇总,快来看看吧,全部是国家的一些招生政策和培养人才计划。

5月18日  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正式启动。

教育部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现场会,对张家港、常熟、太仓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认定,正式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现场会后,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陆续对江苏、浙江、四川、河北、湖北、黑龙江、湖南、陕西、新疆、天津、山西、辽宁、重庆、西藏、青海、宁夏、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海南、福建等22个省(区、市)325个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县(市、区)开展了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93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认定标准,成为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6月24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推介了晋中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各地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5月30日  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进入重点高校学习深造,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一是扩大规模,由2012年的一万名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增至三万名。二是扩大区域,由2012年的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扩大到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广东、广西等10省区。三是增加高校,由2012年的222所扩大到263所,覆盖所有“211工程”高校和108所中央部属高校。四是鼓励地方采取措施,在国家扩大实施专项计划基础上,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所属重点高校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政策措施。

2013年扩大实施专项计划取得成效,农村户籍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机会有一定增加。在实施专项计划的22个省(区、市),2013年重点高校录取农村户籍学生27.8万名,较2012年增加了8.5%;农村户籍学生上重点高校录取率达到7.2%(全国平均为9.6%),较2012年增加0.6个百分点。重点高校录取比例偏低的河南等十省区本科一批录取人数较2012年增加了12.6%。

5月30日  召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座谈会。

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座谈会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高端智库。

会后,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从主攻方向、机构和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对高校智库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举措。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抓手,整合优质资源,创新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培育成立了一批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的高校智库型研究机构。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专家建议》采编和报送工作,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研究和发布机制,形成较为有效的决策咨询呈报和信息发布渠道。各地各高校努力深化社科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新型高校智库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在提升咨政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5月  教育部、财政部公布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首批认定结果。

为全面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2013年1月中旬至5月,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坚持全面开放、择优认定的原则,按照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宁缺毋滥的标准,突出改革,注重实效。认定过程面向社会开放,在会议答辩环节设立旁听席和媒体观摩席,并邀请媒体全程跟踪采访现场考察工作。最终从167个申报的中心中,遴选出14个认定为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首批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共有69个主要单位参与组建,其中高校31所,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38家。认定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产生了积极影响和带动作用。

在“2011计划”的推动下,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评价考核、成果转化、资源投入等方面,制定和实施新的改革措施与政策近300项,新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逾1500个,有效推动了高等教育模式和高校科技体制的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