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大事记

来源:教育部浏览次数:9290发表于2014-02-13

[摘要] 2013年教育大事记,从1月到12月全国教育发生的大事件的汇总,快来看看吧,全部是国家的一些招生政策和培养人才计划。

11月7日  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通知》在认真总结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包括校舍年检、安全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在内的制度体系,构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长效机制。

11月16日  首次核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等学校章程,切实推进高校依章程自主办学。

为加强高校章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2011年颁布实施的《高等教育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遴选了中国人民大学等12所高校作为章程建设试点学校,并于2013年成立了教育部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

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率先完成了章程校内起草和审议程序,形成章程核准稿报送教育部。7月11日,教育部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原则上审议通过了6所高校章程核准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8月12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6所高校修订后的章程核准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22日教育部制定了《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明确了教育部及中央部门所属的114所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时间要求。11月16日,教育部核准了第一批6所高校章程。这进一步确立了高校章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标志着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高校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章程自主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1月25日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教育部专门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指出,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重大政治任务。要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全会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系统部署,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准确地把握全会的基本精神。要通过学习宣传,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实际行动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新突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发展通道;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

11月28日  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教育改革发展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五四青年节,习近平对广大青年提出“要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点殷切期望;“六一”儿童节,习近平寄语全国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师节前夕,习近平向全国教师致慰问信勉励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上,习近平发表视频贺词承诺“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在会见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时,习近平强调“我们将秉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兼收并蓄,吸取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更高素质的人才”;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更大规模、更有成效地培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创造良好环境”……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意见》。《意见》指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基本内涵,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教育部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意见》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支部)学习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带头讲,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将学习讲话精神体现到各单位的工作谋划中,体现到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中。同时,将学习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推动转变工作作风。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11月29日  推进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创新。

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按照“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的原则,通过评价机制改革和价值导向调整,把高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目标追求凝聚到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上来,突出围绕科学前沿和现实需求催生重大成果产出的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导向,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

《意见》结合高校特点对分类评价作了进一步细化,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不以同一把尺子去量不同类型的人才。明确了教育部将修改完善各类科研基地和人才项目评价体系及评价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部门各类科技项目、人才项目和科技奖励做相应改革;高校承担科技评价改革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