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148发表于2015-07-30

[摘要] 目前各大研招院校陆续公布了2016考研招生简章,大家要及时的关注,了解院校招生的各类条件信息。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微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该类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备注: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 “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184上海高等研究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和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我院执行一区分数线。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5)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三、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考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

1.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方式在复试前会通过邮件和我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3.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我院将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我院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九、收费及待遇

我院2016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同时,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我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十、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热忱欢迎各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我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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