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819发表于2015-07-22

[摘要] 目前各大研招院校陆续公布了2016考研招生简章,大家要及时的关注,了解院校招生的各类条件信息。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有良好职业素 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脱产在校学习(除MBA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外),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均为三年。

三、招生专业

(一) 学术型研究生: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 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管 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会计、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报考时所持的学历或学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凡在“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能够查询到学历或学籍的考生,请通过“在线验证”界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应届生)(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我校直接予以认可。但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并且不能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者,需进行学历认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 证报告》(往届生)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本人学籍及不能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者,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办 理;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原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也未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等考生或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 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2015年12月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2、复试一般在2016年4月进行。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委托培养两种。

九、学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文件规定,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MBA考生按国家计划内自筹经费生培养,15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位9000元/人/学年。2、录取考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在职考生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经费,并可以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评优评奖,享受相应的奖励。3、住宿费1100元/人/学年。

学费或奖助标准若有调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或学校规定的为准

十、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我校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规定不符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