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领住房补贴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2549发表于2015-07-21

[摘要] 7月20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这一举措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岛就业的生活压力,极大鼓励了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岛就业。


7月20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7月27日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这一举措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岛就业的生活压力,极大鼓励了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岛就业。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岛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其中,中央、省驻青岛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2015年7月27日—8月7日在青岛市人才中心(同安路189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189号3楼304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