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核心要点速记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2265发表于2014-12-13

[摘要] 2015考研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科目的知识点大家都进行了复习,最后的时间,让我们再把重要知识点梳理一遍,看一下还有那些没有记住。务必在考前解决遗留问题,做好准备参加考试。下面给大家分享2015考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核心要点速记。

2015考研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科目的知识点大家都进行了复习,最后的时间,让我们再把重要知识点梳理一遍,看一下还有那些没有记住。务必在考前解决遗留问题,做好准备参加考试。下面给大家分享2015考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核心要点速记。

第一章 理想信念

一、理想信念的分类

理想从性质上划分,理想可分为科学理想和非科学理想

从时序上划分,可分为长远理想和近期理想

从主体上划分,可分为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

从内容上划分,有社会政治理想、道德理想、职业理想、生活理想

从层次上划分,有一般理想和崇高理想

信念分为低层次的信念和高层次的信念。低层次的信念服从于高层次的信念。最高层次的信念(即信仰)具有最大统摄力,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社会信仰。

信仰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虚幻的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荒谬的理论的盲目相信、狂热崇拜(为我们所摒弃)

另一种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以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思想见解或理论主张的坚信不疑、身体力行。(为我们所坚持,即马克思主义)

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的(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又是崇高的(实现共产主义)。

它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与时俱进是它的理论品质)

它以改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造世界为己任(它最基本的观点是实践的观点)

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1.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道路体系、制度构成的。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四、理想信念的实现

(一)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

1.立志当高远(略)

2.立志做大事

强调个人理想要符合社会理想,并不是要排斥和抹杀个人理想,而是要摆正个人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要与国家、民族命运相结合。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华,归根结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来实现。

3.立志须躬行(略)

(二)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

1.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任何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必然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

2.正确对待顺境与逆境

事物常常有两面性,在逆境中向理想信念奋斗,可能会有顺境中难以得到的收获。只要坚定理想信念、端正人生态度,逆境不但不会将人打倒和击垮,反而能使人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迸发出来,从而创造更大的人生价值。

3.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思想基础。

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弘扬中国精神

一、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一)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与基本要求

1.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

爱国主义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的统一(既是道德要求、政治原则也是法律规范)

2.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包括

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领土主权是国家民族发展的基本载体。

爱自己的骨肉同胞。对人民群众感情的深浅程度,是检验一个人对祖国忠诚程度的试金石。

爱祖国的灿烂文化。文化传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基因、胎记,也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基础。

爱自己的国家。爱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爱国主义,总是具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即爱国主义既继承了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特征)

(二)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抵御外侮。(相关爱国诗句极易出选择)

(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二、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一)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在获益的同时,也要面对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挑战。

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和军事等方面的优势,竭力输出它们的政治观、价值观、文化观和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维护本国、本民族的利益。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需要着重树立以下爱国观念:

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爱国之心不应有差别。

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要维护国家的主权尊严。

(二)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对于大陆公民而言,在当代中国,爱国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爱人民政府有内在一致性。(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对于包括公民在内,而且对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而言,只要拥护祖国统一,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可。(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三)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

勤劳勇敢是兴家立国之本。

爱好和平、自强不息(夸父逐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故事所体现出来的)是重要内涵。

(四)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

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制度创新是其他创新的保障,文化创新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求,科技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

第三章 人生价值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观由人生目的(核心)、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方面构成。

人生目的回答的是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回答的是人应该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回答什么样的人生(对社会和他人以及自己)才有意义。

二、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

1.人生价值的含义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离开社会的个体是无法生存的。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

一方面,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前提;

另一方面,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保障。

因此,一个人的需要能否的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社会价值。

2.人生价值的标准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

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否通过实践推动历史进步。

基本尺度:劳动和贡献的尺度

普遍标准: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

3.人生价值的评价

第一,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第二,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第三,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第四,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4.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

个人条件

从个体条件出发;提高自身能力,增强本领;立足现实,坚守贡献;自强不息的精神。

社会条件

从客观条件出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三、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合理调控情绪;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二)促进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和谐

1.坚持的原则

平等(前提);宽容(必不可少的条件);诚信(保证);互助(必然要求)

2.正确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竞争与合作在形式上对立,但在本质上是统一的。b.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的胜利往往是内部合作的结果;c.合作离开竞争,合作便没有活力。d.在合作中竞争,推动人际关系良性发展。

(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个体性与社会性应当一致。

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应当一致。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应当统一。

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的责任应当一致。

(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

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

自觉珍爱自然,保护生态。

第四章 道德理论与实践

一、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1.道德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不同经济关系下,道德表现不同。道德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2.道德功能与社会作用

主要功能:认识功能(主要通过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等形式来实现)和调节功能(道德最突出最重要的功能,主要通过道德评价来实现)。

社会作用: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产生影响。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力量。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自我完善、推动人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二、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一)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孝悌也者,仁之本”--《论语》。“老吾老及其人之老,幼吾幼及其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兼相爱,交相利”--《墨子》。

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恭敬之心,礼也”“不学礼,无以立” --《论语》。“江海所以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万物之所恶,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故几于道”--《老子》

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养心莫善于诚”--《孟子》。“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老子》。

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看作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礼记》

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内心修养,倡导主体自身能动作用。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亦乎?我未见力不足者”--《论语》。“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二)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传统道德

在对待传统道德问题上,有两种错误的观点。一种是虚无论(全盘西化),一种是复古论(对传统文化不加提炼,全部照搬)。

这两种错误都割裂了传统文化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错误的。

在当代,我们首先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全面认识祖国的传统文化,去其槽粕、取其精华,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前进的精神力量。

其次,在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之外,还要积极学习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

最后,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反对两种错误的观点,批判的继承传统文化,在新时期推动文化大繁荣,使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运行规则上有相通或相似之处。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属性和一般规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的,它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但是,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如趋利性、自发性等也会反映到道德生活中来,反映到人与人的关系上,容易诱发拜金主义、享乐圣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原则是集体主义(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四、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5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树立的基本道德价值要求,也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

其中,诚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道德层面):

诚实守信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和谐的保证。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之一。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基本道德准则。

诚实守信也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也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层面)。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建设的方向和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第五章 法律精神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即: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有两种:制定和认可。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二、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1.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2.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法律最首要的作用),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来实现。

预测作用,对具体法律关系或法律后果的预测。

评价作用,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评价。

教育作用,对一般人的思想产生影响,使之受到教育;对个别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制裁,使之受到惩罚。

强制作用,对违法犯罪进行制裁,是法律其他规范作用得以实现的保障。

法的社会作用:

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推动社会改革和进步;

3.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包括法律制定(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法律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遵守(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等环节。

三、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1.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特征: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原则:

党的领导、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法治、民主集中制

2.我国的国家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国体。爱国统一战线是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体现。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民主集中制是组织原则和方式。

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保障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方式。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以少数民主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基层民主制度

居委会、村委会、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主要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形式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1)基本权利

平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指的是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支配。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监督和取得国家赔偿权包括: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诉控告检举权:不得捏造诬告。(证据)

求偿权。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可申请国家赔偿。

社会经济权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和特定主体权利

(2)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公民最高法律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六章 法治理念与法律权威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三是文明执法。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二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二)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民主与法治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法治”与“法制”不同。前者强调法的至上性,没有任何人有特权超越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平等地保障每个公民行使权利的机会, “法制”仅仅从静态强调法是一种社会制度。

2.权利与权力

(1)权力(国家)来源于权利(公民)

(2)权力(国家)服务于权利(公民)

(3)权力应当以权利(法律授予、权力受法制约)为界限

(4)权力必须受到权利的制约。

3.权利与义务

法律的核心问题。

二者结构相关、总量等值、功能互补。

4.自由与平等

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是法治思维的内在要求。

法律上的自由观念最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

5.实体与程序

实体法是规定主题权利义务如何分配

程序法是规定如何实现、保障权利义务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我们要特别注重程序公正,加强制度建设。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内涵

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法律的不可违抗性(即法律的权威性所在,通过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来实现)

权力制约,具体体现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人权保障,具体体现为宪法保障(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重要条件)、行政保护(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最后防线)

正当程序,具体体现为中立性(底线标准)、参与性(核心要素)、公开性(重要特征)、时限性(内在要求)

   第七章 三大生活领域中道德与法律的实践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最基本要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爱岗敬业(最基本要求)、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办事公道、奉献社会(最高要求)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略

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恋爱中的的道德规范(略)

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婚姻法》(略)

《继承法》

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

个人品德

特征:实践性、综合性、稳定性

作用:a.推动道德法律作用的发挥;b.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c.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精神力量。

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如何锤炼个人品

a.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采取行之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学思并重、省察克治、慎独自律、积善成德、知行统一)(内在)

b.同时积极自觉地向道德模范学习(外在)

c.在此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注重践履。(途径)

个人品德与 
     法律修养

讲法律。(法律至上)

讲证据。(证据确凿)

讲程序。(正当程序)

讲法理。(理由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