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浏览次数:3950发表于2014-12-10

[摘要] 中国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最终的批复执行。

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国家2015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结合我校教育理念和学科特点等实际情况,现发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限制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1.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及“1051”)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其中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还可接收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还可接收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还可接收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还可接收康复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麻醉学专业还可接收麻醉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但以上专业要求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及其对应的专业学位领域(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及“1052”)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3.护理学专业(招生专业代码为“101100”及“1054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护理学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4.中西医结合专业接收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

5.生物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0”)、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1”)、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4”)、药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等理工类考生报考。

6.伦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优先文科类考生报考,情报学专业优先医学信息及计算机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学科专业。

所有拟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我校以上有关报考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专业条件的限制。我校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对报考数据进行专业限制条件的资格审核,不符合专业限制条件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