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政治新增考点解读之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676发表于2014-11-15

[摘要] 2014年无论是从301的昆明暴力恐怖案件还是我们不想看到的间谍案,都标示着国家安全刻不容缓,作为新增考点又有时政相结合,成为出题点的可能性就变得比较大了,希望大家对这一考点予以重视!

2014年无论是从301的昆明暴力恐怖案件还是我们不想看到的间谍案,都标示着国家安全刻不容缓,作为新增考点又有时政相结合,成为出题点的可能性就变得比较大了,希望大家对这一考点予以重视!

一、变动原因

一些人国家安全意识淡薄,对身边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更有甚者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公然向境外间谋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组织出卖情报或者直接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近日来中国驻冰岛大使夫妇充当日本间谍,涉嫌向日本方面泄露国家机密等类似危害国家安全的新闻层出不穷,群众议论哗然。

我国《国家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是国民安全的根本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保持一方净土的重要前提。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保障。

二、知识点综述

由以下图表我们可以看出,思修第二章新增考点为“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众所周知考纲变动的考点,尤其是新增考点,是考生应该重点关注的地方。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两个考点顺序变更


以振兴中华为己任。

删除考点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增加考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具体的法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构成的武装力量,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国家的主要力量。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禁止将国家秘密泄露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国家开展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得到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协助。

4.提供证据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公民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各位考生要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在考研政治复习中,净化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学有所长,也只有通过自己对知识点的消化吸收才能更好的掌握,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