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时政热点:留住“APEC蓝”的三项举措
尽管APEC中的有些非常规手段难以持续,但“APEC蓝”同时也证明,治霾并非只能“等风来”,有些治霾经验如将治霾纳入政绩考核、大范围区域协作等,也可以复制。
北京APEC会议期间,“APEC蓝”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在11月10日晚举行的APEC欢迎宴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谈及北京天气时也提到了“APEC蓝”。他表示:“有人说,现在北京的蓝天是APEC蓝,美好而短暂,过了这一阵就没了,我希望并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APEC蓝能够保持下去。”
“APEC蓝”能不能保持住?从北京及周边地区采取的限产、限行、禁烧等措施的严厉程度看,其中包含的许多非常规手段客观上确实难以持续,留住“APEC蓝”殊为不易。但“APEC蓝”同时也证明,治霾并非只能“等风来”,人为控制减排对于治霾行之有效。即使抛开那些临时性手段,“APEC蓝”也提供了一系列可行经验,总结并把这些经验坚持下去,蓝天常在就不是奢望。
首先,政府部门可把留住蓝天当作政绩考核的硬杠杠。治理雾霾、留住蓝天是公共事务,但许多时候对公共治理的好与坏,缺乏真实考核。如果说保证APEC会议顺利进行是项政治任务,对治霾有硬指标化考核的话,保证治霾的持续性也应有刚性制度举措作保障,明确纳入政绩考核,如此,政府部门才能真正成为责任主体,作好治霾所需的各种安排。
其次,留住蓝天单靠北京不行。这不是一城一地之事,也非小范围的区域联动就可实现,而需大范围的区域协作。此次6省市协调联动,是“APEC蓝”出现的重要原因。如何协调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强化跨区域治理机制,将临时性的治霾政策组合转化成能够长期坚持的政策组合,急需明晰。
除了区域联动,留住蓝天还需要跨系统治理。尽管雾霾的形成机制还有待详研,但事实已经证明,雾霾的形成机制复杂,机动车尾气排放、企业燃煤烟气硫硝含量过高,农畜牧业排放、生物质燃烧是原因,甚至土壤、江河污染丧失了自然净化功能也可能是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雾霾不是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形成跨系统治理的方案,协调治理。
事实上,这种治理光靠政府无法完成,还应引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APEC蓝”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个人的路权、企业的生产权甚至一些日常生活习惯都受到了影响。显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无法让这种系统性的共同努力长期化,因此有必要引入市场调节。比如,像企业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有政府补贴一样,对于机动车排放等个体或单位的减排行为,也应通过价格杠杆适时引导。
治理的“马”还要有问责的“鞍”。显然,粗放式增长模式下,对于大气污染的问责力度不够。过去,不乏有虚造降低“三高”产能、骗取脱硫补贴等现象。而今国务院已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力图破解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困局。在此情况下,唯有环境执法恪守了“违法必究”原则,才能祛除“会呼吸的痛”。
用强力手段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才有了“APEC蓝”。让那些能够机制化的手段机制化下来,“APEC蓝”留下来就必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