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2日,首届人大老博士论坛今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曾湘泉院长在论坛上表示:全国收入差距已达本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同时表述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基尼系数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是0.48,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学者的统计是0.61,但是无论那一种都远高于0.4的警戒线。
如今,收入差距已经是国民热议的话题,因为个人的收入和个人的幸福感以及成就感息息相关。古人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收入差距的拉大,会阻碍经济的正常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引起民众不满情绪以及负面的社会舆论,影响社会的稳定,会动摇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甚至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念,危害极大。
造成收入的差距原因众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自然因素,包括行业间差距、地区间差距、市场秩序等,而这些问题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下都不可避免。例如垄断类、金融类的行业普遍的薪金比其他行业要高,而在我国,发达的一线城市和沿海城市比内陆城市和偏远不发达城市平均薪金也要高等;一部分是非自然因素,如国家体制、税制制度、社会腐败以及转型时期中国的特定社会背景也决定了我国的收入差距,如寻租带来的利润空间、行业间竞争不平等和成本增加,转型时期的商机和市场波动带来的行业间收入差距等。
单从政府角色理论的角度来讲,政府是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和安排者,也是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宏观经济的调控者。调整收入差距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基本行为和责任之一。具体来讲:一方面,因为市场经济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达到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公平和协调,商品交换不能改变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并可以带来由于机会不均而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另一方面,放任自由的市场会导致垄断和市场秩序的紊乱,以及由于体制原因在我国存在某些行业的垄断现象,寻租腐败等引发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利润不均;最后,我国政府在很多方面呈现出政府角色的越位;自由的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国家的宏观需求总量和总供给之间的不均衡的问题,以及国民经济长期发展问题,这必然导致产业结构失调以及不同行业间收入的差距。而收入差距的拉大,更是体现了在调节收入差距、解决社会公平方面的政府失灵。
从政府角色理论的角度来谈调整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参与某些经济领域的资源分配,缩小收入的地区间差距。
在市场经济难以起到资源配置的领域,如落后的内陆地区等,政府必须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提供资源开发必须的物品和服务,支持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开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落后地区的开发以及控制人口和维护治安环境等,用以加快落后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和缩小收入地区间差距。
(2)制定和实施再分配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
政府必须担负其收入和财产分配的调解者的责任,努力解决好分配不公的问题。一方面,要用有效的手段干预分配领域;另一方面,要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和他们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无关系的。与之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因此,在缩小贫富收入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3)规范市场秩序,充当有效的秩序维护者。
政府要通过立法等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充当裁判员,为市场公平竞争创造和维护必要的制度环境,反对不正当竞争,培育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同行业间收入的公平。
(5)某些领域的政府撤资和淡出。
在我国,大量的政府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企在某些行业垄断了生产大量的物品和服务,这种政府人为的市场垄断,干预了市场的公平,造成了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的低效率,缺乏回应,造成这些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因此,政府应该在某些领域撤出垄断,引入与私人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还可以取得激励政府和国企提高绩效的作用。
(6)提高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
建立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的政府,大力提高政府责任、服务、创新、高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从而成为宏观调控的有效调控者和收入和财产分配的有效调节者。
(7)加强严格的法制监管制度。
改革和制度的建立都要以法制的保障为前提,要加强严格的法制监管制度,监管和严厉打击由于政府干预带来的寻租腐败现象等,为市场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促进收入和社会的公平。
(8)健全财税制度的建设。
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