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校长:研究生全面收费需与改革并行

来源:科学新闻浏览次数:1181发表于2013-10-31

[摘要]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国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即所有学生都将缴纳学费。此政策一出,众说纷纭,有人叫好,有人质疑。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指出,研究生收费制度是国际惯例、法律要求、大势所趋,具体内容详见本文。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国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即所有学生都将缴纳学费。此政策一出,众说纷纭,有人叫好,有人质疑。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就此新闻事件接受《科学新闻》采访。龚克指出,研究生收费制度是国际惯例、法律要求、大势所趋,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组成部分,目的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的改革要求。

《科学新闻》:中国出台新的研究生收费制度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原因?

龚克:研究生收费不是一个孤立的政策,而是整个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一个部分。现行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是从“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建国后,研究生是大学毕业“分配”的一个方向,其身份是“教师”,领取的薪金基本与大学毕业生相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与市场经济的建立相适应的大学生自主择业的推行和统一“计划”工资的废除,攻读研究生是一种自主的“准职业”选择而不再是“计划分配”的结果,原先那种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的研究生教育经费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现实,无法满足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需要。

《科学新闻》:现在推出研究生收费是不是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有关?

龚克:我不这样看。因为事实上,在实行收费的同时,政府不仅没有减少研究生教育的开支,反而是大幅增加了该项开支。因此,不能只看到收费,而要看到“改革”,看到改革的目的是理顺结构、提高质量,而不是减少财政开支。

国际经验表明,没有一个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采用由政府包揽高等教育的办法,因为如同哈佛大学前校长陆登庭所说:“完全或主要依靠中央或地方政府获得经费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是不大可能成功达到国际优异水准的。”

一个明显的道理是,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的本科生都要缴纳一定学费来分担部分教育成本,研究生凭什么可以凭借“身份”由国家的公共财政全包呢?其实,让受教育者来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是有利于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为更多愿意接受高层次教育的人提供机会,从总体上更好地维护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新闻》:您对研究生收费新政策持怎样的态度?您认为新政策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龚克:我个人非常赞同和支持研究生收费新政策。

取消研究生公费制度,非但不是取消对研究生的资助,反而大大提高了资助的力度,改变的是资助“机制”。它是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的一个方面,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这符合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

新政策体现了研究生教育非义务教育的定位,改变公共财政包办非义务性的研究生教育的不合理状况,促进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和持续发展。

新政策有利于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和提高生活待遇,在实行收费的同时强化和改进 “奖、助、酬”资助体系,这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使研究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知识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新政策有利于改善师生关系,引导师生更加关注学术前沿和国家需求,更加关注质量和创新。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转变培养机制、实行项目资助制,将促使导师认识和履行培养研究生的“公责”,遵循培养规律,在高水平项目中培养、资助研究生。

如果说“负面”影响的话,可能会使得一部分不了解改革全貌的学生在“收费”面前对研究生教育望而却步,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生的报考人数。当然,这也让更多的学生冷静思考是否要读研,而不是盲目地将读研作为“应试惯性”的“首选项”或是找不到工作的“备选项”。

《科学新闻》:对于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您有什么建议?

龚克:应该说我们对此次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是寄予厚望的,希望收费改革能够成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突破口,以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但是,这并不代表从“公费”改成“收费”,研究生的学习表现就一定能得到改善,科研创新能力就一定能得到提高。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只是研究生培养机制综合改革的一环,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还需要出台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培养政策。

我的看法是,研究生教育必须把“研究”二字的文章做足做好,“导师项目资助制”应是这个改革的核心,即“奖、助、酬”体系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酬”的环节上,为此需要推进科研经费管理的配套改革。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在2011年人代会上,曾就提高在读研究生生活待遇问题提过一个工作建议,建议借鉴国际经验,确定研究生的待遇应当主要由研究经费来开支的工作方针。同时,相应地改变研究经费的预算结构,即在申请项目时根据需要明确列出需要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数目和相应的人头开支,在项目预算审查通过后进行拨款和支付。不论文科理科,都应承认研究生的“人力成本”,并参照项目承担单位初入职大学毕业研究人员的收入水平来把握补贴的。

《科学新闻》:对于国外研究生教育费用收取和奖学金发放的政策与措施,我们是否有可以借鉴的经验?

龚克:从世界范围看,美国是研究生教育比较成功的国家。在费用方面,他们有比较完善的收费以及相应的贷款、奖助制度。美国研究生可以通过学生贷款、奖学金、研究基金、学费减免和助学金等方式获取学费补贴。

其实,它们最成功的就是“导师项目资助制”,它通过研究课题将研究生和导师有机地联系起来,将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都与研究课题结合在一起,是研究生成为名副其实的“研究”生,让研究生在研究中受到全面的训练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