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近日出台《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学位授权点如果多篇论文被抽检为不合格,将面临取消学位授予权的危险。
据了解,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目的,是为了解我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促进培养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促进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具体范围为我省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为3%~5%,确定抽检论文的数量。抽检论文涉及陕西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部硕士授权学科,每个学位点均有一定比例论文被抽检。
抽检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等机构进行。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3位外省同行专家进行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中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实施办法》规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抽检结果较差的学位授予单位,采用追踪抽检、专项追踪评估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按抽检结果给予相应的预警。
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学位授权应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