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六大要点解读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844发表于2014-10-24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宪治国 改进党的领导 坚持依宪执政,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下面一起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要点解读。

人事调整:确认李东生蒋洁敏等五人开除党籍处分

递补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十八届四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解读:递补的三位中央委员会委员,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的候补委员名单的前三位。

依法治国:坚持依宪治国 改进党的领导 坚持依宪执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李永忠:全会法治体系旨在恢复宪法至高无上地位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尽管宪法包含了一切有价值的条款和表述,但是在过去某种程度上只是纸上、嘴上强调的宪法。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了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改革,人民的主权意识、权益意识都空前增强。在这种意义下,宪法不仅能保护国家主席、党员干部,也能较好地保护普通老百姓。而此次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根本在于把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恢复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徐昕:建议坐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合法性审查的权力

宪法共识是现在必须寻求的底线。此次公报强调依宪治国,是一个进步。从长远来看依宪执政,我的判断是会逐渐完善违宪审查机制,未来的司法进步将也会从这个角度来切入。这样一种违宪审查机制,我们希望是建立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短期内可能不太可能实现,我的建议是,可以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拥有对立法的合法性审查的权力坐实,使之成为实实在在的权力。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符启林:明确公众和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过程中的角色

对于很多公共政策和案件,专家都会组织讨论并形成讨论意见,但是往往不受决策者的重视,此次公报条文明确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过程中的角色,作为法律学者我感到很欣慰。

司法制度:设立巡回法庭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制度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湛中乐:中央高层已经意识到公正司法重要性

湛中乐指出,之前中国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多多少少会受来自外部和内部压力的干扰,外部来自其他系统领导干部的干预,内部则是司法系统内的腐败。尤其是对司法审判权的干预尤为严重。比如前几年影响很大的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就是典型的因外部干预、刑讯逼供等影响司法审判,在真正的司法公正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前,这些冤假错案的出现有它的必然性。

提高干部法律水平: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雷强认为,领导干部需树立新的“官念”:树立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