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2015年招企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简章(单独考试)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浏览次数:1391发表于2014-10-15

[摘要]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企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18人,招生对象均为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推荐的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企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18人,招生对象均为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推荐的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院代码:  110               

专业代码:   0201Z2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科研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人员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并推荐,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审核通过。

7.报考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一)报名资格确认单独考试由招生学院按系统组织生源,报名考生名单须经学院审核,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请考生报名前咨询相应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再办理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不予准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于规定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日期: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请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为系统内单独组织的生源,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准考证发放:2014年12月15日—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本部,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5.初试科目:

(1)单考思想政治理论(2)单考英语(3)单考数学(4)单考经济学综合6.初试成绩查询:2015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5年3月上中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经济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对报考单独考试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2)外语笔试(50分)(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4)外语听力测试(20分)(5)外语口语测试(30分)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②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③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学校与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拟录取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5年5月中旬。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 2年 。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3.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学费标准

按学年收费,人民币8000元 / 生·学年。

九、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经济学院咨询电话: 62512298

经济学院网址: http://econ.ruc.edu.cn/

经济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 明德主楼611A房间  )                 

邮编:100872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