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浏览次数:1153发表于2014-10-13

[摘要]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一、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计划招生20人。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在2014年11月20日前提交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注意: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地点:到本人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意: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复试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方式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择优录取。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1、所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2、考生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在来我校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网址:http://gs.dlut.edu.cn/zs.aspE-mail:yjsyzb@dlut.edu.cn

传真:0411-8470770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附件: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