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浏览次数:1451发表于2014-10-13

[摘要] 我校2015年主要在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和我校机关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等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文学部相关专业),招生人数40人。

我校2015年主要在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和我校机关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等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文学部相关专业),招生人数40人。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且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业务优秀;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3、工作单位主要为与我校有科研合作项目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

4、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5、经本单位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我校教工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暂行规定》要求,本校教工报考单独考试需经本部门、人事处、报考学部同意。机关管理人员或辅导员还需经过机关党委或学生工作处同意。

7、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首先向所报考学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部(学院、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点代码:2122注意:

(1)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2)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前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本人请于现场确认前携带如下全部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证明;

(3)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批表(校内教工请见附件,校外考生需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4)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6)报名费;

(7)未通过学历校验的同学需提交学历认证报考;

3、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图像采集。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注意:

未经网上报名,或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我校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9日考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

(2)初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英语、日语;③数学或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具体考试语种、业务课名称、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等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参考书政治理论:2015年全国考研政治辅导书(考试基本内容:时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英语:《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2、3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数学:《工科数学分析基础》(上、下册),金正国、金光日,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业务课:具体参考教材请查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考试大纲将于2014年10月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公布,请及时关注,其他考试科目不提供考试大纲,请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2、复试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所报考学部(学院、部)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三月下旬。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协议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

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338电子信箱:yjsyzb@dlut.edu.cn网址:http://gs.dlut.edu.cn/zs.asp传真:0411-84707700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批表(校内教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