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来源:安徽大学浏览次数:1461发表于2014-10-09

[摘要]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特制定本章程。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

专业专业学位硕士不接收推免生,学术学位硕士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见附表一。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4:30。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日程见附表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及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6、公示: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咨询及监督

1、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联系人:王辉  ,电话:0551-63861850,地址:皖合肥市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蕙园11#楼三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附表一:学术学位硕士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