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科技大学浏览次数:1234发表于2014-09-28

[摘要] 广西科技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试点城市、中国十大美丽城市——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所拥有医学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有共有8个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共计282名(具体招生指标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在计划总数内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流程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在网报时间内重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二)现场确认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下载与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初试

1.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英语)、业务课一(统考数学),业务课二(自主命题);各专业详情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二区)。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经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2.我校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向社会公布。

4.参加我校复试、具有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闭卷笔试):

(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六、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以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校!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4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处(邮编:545006)

电话传真:0772-2685375

电子邮箱:gxutyzb@126.com

网    址:http://www.gxut.edu.cn/y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