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工业大学浏览次数:1191发表于2014-09-24

[摘要]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锦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研招网(http://yz.chsi.com.cn/)预报名。

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2月15日—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12月27日、28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九、学费和宿费

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学校以学年为单位收取学费。

入住学校公寓的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后勤社会化住房收费标准收取。

十、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和竞赛等因素设立。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金额6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20%,金额4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金额3000元。

5、研究生入学奖学金:“985”、“211”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三本除外)被我校录取,且报考我校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享受入学奖学金3000元/人(法学除外)。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