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新增推免生奖学金)

来源:东华大学浏览次数:1229发表于2014-09-23

[摘要] 东华大学地处上海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高等院校,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东华大学地处上海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高等院校,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东华大学坚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助学体系,该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东华大学推免生奖学金、硕士生助教助管、博士生助研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详见《东华大学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今年学校在原有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数百万元投入,增设东华大学2015级推免生奖学金,凡被东华大学录取的2015级推免生均可获得每生1万元的推免生奖学金;被学校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在推荐阶段综合评分前10%者可获得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推免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国家奖学金评审与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录取名单公示后,学校向推免生公示获得推免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被录取的推免生在第一学年最高可获得3.6万元的奖助学金。

东华大学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颁布了《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华学〔2014〕3号)。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具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生,现就2015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介绍如下。

一、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哪些项目

构成2015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硕士生助教助管、博士生助研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1.国家助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2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11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MEM)、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等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学业奖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一等1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二等0.8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三等0.6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8万元/生/年。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二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0%、硕士研究生三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0%。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独评选,一等学业奖学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5%,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65%。范围:经学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5个类别,即综合奖、新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奖学金。

(1)综合奖。范围:非定向研究生。标准:硕士、博士均为0.3万元/生/年。名额:参评人数的5%。

(2)新生奖。范围: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从长学制班硕士转入的非定向博士新生。标准:硕士特等0.8万元/生/年、硕士一等0.4万元/生/年、博士0.5万元/生/年。名额:硕士特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硕士一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4%;博士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00%。

(3)社会工作优秀奖。范围:非定向研究生。标准:硕士、博士均为0.1万元/生/年。

(4)社会活动优秀奖。范围:非定向研究生。标准:硕士、博士均为0.1万元/生/年。

社会工作优秀奖和社会活动优秀奖的评选名额为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5)社会奖学金。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5.推免生奖学金。范围:被录取的推免生。标准:1万元/生。

6.助教、助管津贴。范围:非定向硕士生。标准:0.4万元/生/年;名额:约为非定向硕士生总人数的50%。

7.助研津贴。范围:非定向博士生。标准:1.44万元/生/年。名额:非定向博士生的总人数。

8.社会助学金。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9.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补贴,金额为0.05~0.5万元/生/年不等。

10.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各类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可查阅《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见东华大学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网址为:http://xsc.dhu.edu.cn/

二、奖助学金如何评选

学校将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评选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请关注学校的评选通知。

国家奖学金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当年度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进行评选。

博士生助研津贴、国家助学金不需评审,研究生注册入学后,学校根据发放范围,从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三、未能按时交纳学费,可参评奖助学金吗

2015级研究生在报到时,须先交纳学费,在报到和注册后才可享受2015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资助。

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及时缴纳学费,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然后注册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相应奖助学金后,应优先补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相关信息。如入学前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四、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如何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后三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则退回后仍按硕士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