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2015年推免生(含硕博连读生)办法
[摘要]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接收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工作办法如下。
研院发[2014]57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接收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有关政策 1.我校校本部硕士生学制除建筑学院相关学科为2.5年外,其他学科大部分硕士生 2年可毕业。推免生在录取结束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2.推免生可以在相近学科内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可查看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跨学科推免生需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接收。 3.学校鼓励推免生直接进行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特别考虑。直接攻博入学后直接取得博士生学籍,占用导师2015年的博士生招生名额。硕博连读入学后取得硕士生学籍,第二学年取得博士学籍,占用导师2016年的博士生招生名额。直接攻博在入学后的其他要求参照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3[51]号)。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直接攻博,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然后在复试阶段或录取阶段向院(系)申请硕博连读。 4.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同时确定推免生的奖助学金。我校推免生奖助学金包含基本奖助学金和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两部分,推免生一等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16000元/年,优秀推免生一等专项奖学金额度为20000元/年,详见《2015年推免生(含硕博连读)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 二、申请条件 1.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5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9月25日前,按本科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hit.edu.cn)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和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点击查看)。 2.9月28日起,申请者登陆推免生服务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选择我校进行申请报名。 3.各院(系)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实时查看推免生申请情况,并发放复试通知,申请者须通过系统接受复试。 4.各院(系)分批次组织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过程须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 5.各院(系)复试结束后,通过系统对拟录取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通过系统及时确认录取结果,录取结束。 6.10月25日前,各院(系)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外校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3.对于部分未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的申请者,如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列,可通过我校研招网申请我校优秀统考生源资格。取得优秀统考生源资格的申请者在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时,可根据不同学科情况执行相应优惠政策,具体见学校有关通知。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451-8641611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