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浏览次数:1306发表于2014-09-15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占用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接收学科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请参阅《西安石油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表1、2)。

三、接收程序

我校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校发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我校相关院部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将在发复试通知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考生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③ 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陕西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四、我校推免生奖学金体系及相关补充规定

1.推免生奖学金体系所有推免生将纳入我校奖学金生,奖学金体系包括:

(1)优秀生源奖学金。对于学校接收的985、211高校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18000元/生);其他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13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二、第三学年学业成绩合格,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校对于从事“1+3”模式专职辅导员工作的推免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生的津贴补助,工作期间享受学校专职辅导员同等工作待遇。

(4)推免生在校期间同时按条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及各种专项奖学金。

2.有关推免生补充规定

(1)我校对录取的我校推免生将在今年12月双选导师,本科毕业设计由导师指导,并于四年级第二学期提前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推免生在完成研究生学业的有关规定基础上可提前半年毕业。

(2)推免生具有优先进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优先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机会和权利,更好的锻炼科研能力。

(3)推免生可优先推荐参加由学校资助的短期国内外学术交流或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

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9-88382328,电子邮箱:yanzb@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