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浏览次数:1551发表于2014-09-15

[摘要] 西安石油大学(Xi`an Shiyou University)简称“西石油”,位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学校肇始于1951年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为适应石油工业大发展对人才的需求,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西安石油学院成立。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西安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西石大研〔2010〕114 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1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方 明

副组长:李 琳

组 员:研究生部、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各院(部、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主要负责推免生工作的日常管理。

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推免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教务处主要负责学生成绩的认定、有无考试违纪审核等工作。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科竞赛奖励确认。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各类奖励确认、有无违纪违规审核等工作。各院(部、系)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 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三、 推荐名额

教育部下达的2015年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研究生支教团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结合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适当考虑学校学生发展、学生就业对专业人才需要情况,来确定推免生名额。

四、 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8.大学本科成绩优秀,本科主干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入学所有科目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本专业前30%。

9.外语四级合格,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

教育部对推荐免试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工作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要求,在推荐、接收两个阶段开展相应的工作。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1. 各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西安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本院(部)实际,制订本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9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部备案,并面向本院(部)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属院(部)提交申请,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表1),并提交相应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各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于9月18日前将《西安石油大学推免生资格认定汇总表》(附表2)报送研究生部。

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通过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学校于9月24日前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资格名单进行备案。

6、9月28日—29日,通过系统资格审核的推免生登入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交费和填报志愿。

7、9月28日—10月25日,学校组织进行网报信息审核、复试、录取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推免生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掌握推荐工作标准、方法和程序,切实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推免生资格认定汇总表.doc

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