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浏览次数:2249发表于2014-09-15

[摘要]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如下。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所在学校为“985”院校;

4.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中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

5.其它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或优势学科综合排名前3%,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4、5条满足其一即可。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二、申请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接收办法

1.申请人于2014年9月18日以前将本办法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请务必注明联系导师姓名)直接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陕西省咸宁西路28号 710049 王铭华老师<82668701>收)。

2.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已经参加过夏令营且面试通过的不再参加面试)。

四、其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保证不再擅自办理出国手续,不再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如在2015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4.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710049传真:029-82668789电话:029- 82668701 王老师网址:http://epe.xjtu.edu.cn/信箱: mhwang@mail.xjtu.edu.cn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