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浏览次数:1341发表于2014-09-11

[摘要]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按照教育硕士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5年我校教育学部计划在心理健康教育等3个专业领域招收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其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见下表(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详情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本科所学专业须符合招生学部要求(见第一大条的表格内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内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具体如下:

以上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2日语、203俄语及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33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

第四单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如下:

(二)复试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制、学费及住宿

我校教育硕士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

我校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2.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3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2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1.5万元)。

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教育硕士由学校安排在大运村公寓住宿,住宿费约2300元/学年。参加统考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七、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招生学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802069,联系人:常老师,办公地点:英东楼24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