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浏览次数:1554发表于2014-09-02

[摘要] 南京财经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原名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源于1956年的南京粮食学校,1981年升格为南京粮食经济学院,1993年更名为南京经济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推荐免试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奖、助学金待遇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定向生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三、注意事项

(一)推免生接收申请时间:具体申请时间、程序等相关要求请见后续通知。

(二)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③具备推免生资格后,后续本科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⑤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南京财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