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报考研究生初试可加10分

来源:中国宁波网浏览次数:2537发表于2013-08-20

[摘要] 宁波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从宁波军分区了解到,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今年大学生征兵入伍政策又有新调整,对高职(专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等都出台了优待条件。

从今年开始,往届毕业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高校所在地应征。按照谁批准入伍、谁主要负责优待的办法落实入伍大学生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政策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从今年起,在宁波市入伍的非宁波籍退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高职)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