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来源:湖南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328发表于2014-08-27

[摘要]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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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08万㎡。学校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风光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48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2.08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09人;博士、硕士590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9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0人,省“121人才工程”人选18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52人。

学校以工学为主,涉及工、管、文、理、经、艺等六个学科门类,拥有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等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有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积极推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年来,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218项;获省部级、厅(市)级科研成果奖349项;出版学术专着40部;获各类专利100余项;被SCI、EI、ISTP收录论文近700篇。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180多家企业签订了厂校合作协议,与企业签订重大项目73项,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签订横向科研项目195项,科研经费1.35亿元,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4亿多元。

学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高校之一,与澳大利亚泰福学院(TAFE)、堪培拉大学、南昆士兰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高地与岛屿大学等校开展合作办学,先后有200多位外籍专家来校任教讲学。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10万多名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不事张扬、踏实做事”的专业精神和“肯干、实干、会干”的显着特点,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招生专业介绍

1. 动力工程

本专业领域是综合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学院优势资源组建而成,自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依托“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机与电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三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支撑,有“风电装备与电能转换”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电气控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工程学院-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产学研基地。与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华银城步新能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集团、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聘请这些企业的工程师为我校研究生企业导师,联合培养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风力发电技术: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与制造,风电系统控制技术,风电场运行、维护与监测,海上风力发电技术。

(2)新型电机与智能电器:包括电机(电器)设计方法研究,特种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器智能化。

(3)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包括电能的变换与控制,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应用技术。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包括电力系统运行分析与控制,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新能源接入并网技术。

(5)动力机械及工程:包括动力机械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机电系统动力学与振动控制,新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

(6)新能源技术及应用:包括分布式发电系统与微网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能利用与建筑环境节能。

2. 纺织工程

本专业领域自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相关本科专业纺织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是中西南地区有影响的特色专业群之一,也是我校重点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性学科。该专业依托建设有“生态纺织材料与染整新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应用化学”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纺织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省高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基地等优秀实践教学基地。与湖南省纤维检验局、湖南华升集团、湖南东信集团、广东精英(集团)纺织有限公司、深圳珑玺服饰有限公司、湖南海利集团公司、约克夏染料(中山)有限公司等近二十家国内行业排头兵企业签订了联合培养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为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包括环保型染料助剂的应用技术、低温等离子体表面处理技术、生物酶技术、新型整理技术及新纤维整理技术、功能性整理剂的绿色合成技术等。

(2)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包括新型纺织材料及其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麻类纺织产品开发与性能研究、纺织复合材料的结构性能研究、现代纺纱技术与织造技术。

(3)服装设计与工程:包括时尚产业与时尚文化、品牌服装设计与管理、服装人体工程与服装设计技术、服装先进制造工程与数字化技术等。

(4)纺织服装企业管理与营销:包括纺织服装企业战略与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策略及实务、服装产业经济与市场营销等。

(5)纺织服装CAD技术及应用:包括纺织服装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研究及应用、纺织服装产品数据库设计及应用、纺织服装电子商务等。

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予以资助,具体措施如下: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调剂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以下标准发放新生奖学金: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10分以上的,5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30分以上的,8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60分以上的或 “985”、“211”院校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0000元/人。

2、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年,用于冲抵全部学费。

3、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月不低于600元/人(按12个月发)。

4、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年综合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学年综合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人、3000元/人、1500元/人。

5、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6、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4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7、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8、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9、学校鼓励并推荐研究生结合课题到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带薪实习,由校外培养基地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10、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

3.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正确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以免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介绍。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录取

将根据2015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15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3.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11104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兼传真)

邮        箱: yjsc@hnie.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