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占河讲义之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一)

来源:考试点考研网浏览次数:3003发表于2014-08-27

[摘要] 本文由政治名师孙占河讲解毛中特第四篇思修与法基第八讲 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第一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帮同学门巩固知识点加强记忆;童鞋们若有疑问可以关注孙占河老师的免费答疑课,孙老师会热心为大家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的。

本讲对行为规范的讲述涉及理论层面、现实层面、实践层面和基本常识四个层面。其中,理论层面通过与私生活的对比,了解公共生活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有序的公共生活对社会和个体的重要意义,易出选择题。现实层面,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形象说明社会功德的含义、特点及内容;结合时事热点,分析当前社会公德的现状、网络生活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是命制分析题的考点。实践层面,鼓励学生在生活中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生活中加强道德自律,易考分析题。基本常识方面,主要是掌握与公共生活相关的法律常识,易考选择题。需要指出的是,公共生活及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复习的重点,亦是命制主观题的考点。另从文中标题可以看出,本部分内容的一个重要命题指向是道德和法律的结合点,从而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另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中,“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了老人的精神慰藉权。此考点是14年考研的重要命题点,但没有考查,将是15年考研政治的一个重要考点,命题指向是主客观题。总之,本讲的命题指向有三个层面:道德、法律及道德和法律的结合点,考生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社会生活基本上可分为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三大领域。其中,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生活的秩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质量,公共生活需要道德和法律来约束、协调。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

1.公共生活的内涵及其特征

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公开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等四个方面。

2.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1)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

(2)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意义

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第二,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第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第四,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二、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道德和法律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或者说是两种基本力量。二者之间的关系是:

1.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虽然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道德规范作用的更好发挥,需要法律支撑;而法律作用的更好实现,则需要以道德建设为重要条件。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

2.在公共生活中,道德可以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法律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把复杂而广泛的社会关系全部纳人其调控的范围,因而其发挥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它能够调整许多法律效力所不及的问题,不仅深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且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个体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髙,为法律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3.必须综合运用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真题回眸

【材料精读】

(1)(材料,2010年第37题)交通环境是由人、车、路构成的公共生活之一,目前,我国机动车拥有量已超过1.78亿辆,拥有驾照的公民已超过1.3亿人。由此带来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公众强烈反响。下列是有关交通问题的一些调查数据:《人民日报》关于不文明开车行为及其原因的调查

   

个人反感的不文明开车行为

   

不文明开车的原因

   

   

斑马线不减速让行 2156票

   

   

乱停车挡道 1687票

   

   

司机素质普遍有待提高 2269票

   

   

夜间会车不关远光灯 2045票

   

   

胡乱鸣笛 1412票

   

   

跟风,随大流 1469票

   

   

“加塞儿”,并线不打灯 1928票

   

   

司机出口成“脏” 1076票

   

   

行人不文明导致司机不文明 757票

   

   

雨天不减速水溅路人 1902票

   

   

抢黄灯 944票

   

   

因车多路堵无法文明驾驶 464票

   

某市交管局一年中查处交通违章的数据统计…要构建文明出行风尚,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

回答问题:(1)为什么文明出行“既是道德呼唤,也是法律要求”?(2)我们应如何从自身做起,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

(2)(D,2014年第14题)近年来,从“彭宇案”掀起的轩然大波,到“扶老被诬伤老,好人败诉赔钱”等事件的一再发生,使历来推崇“助人为乐”的国人遭遇了严重的道德考验。2013年8月1日,《深圳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的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为此,有媒体撰文《“好人法”释放道德正能量》,认为该规定无疑会释放出挺好人、做好人的正能量,对社会的净化不无益处。法律之所以释放道德正能量,是因为

A.法律是道德的基础     B.法律是道德的前提    C.法律是道德的归宿   D.法律是道德的支撑

【答案要点】

(1)文明出行是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生活领域的范围逐渐扩大。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活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需要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两者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2)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需要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养成遵守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学习和把握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提升自身文明素质。

【名师详解】

考点: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脚注题(1)的时政背景:2009年网络上讨论的一个重大问题是“醉驾案”和“飙车案”。醉驾和飙车成为威胁人们出行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由此延伸带来的是社会对整个出行安全的思考。这是问题设置的初衷。至于回答问题的思路:第一问应重点阐述文明出行与公共秩序的关系,明确维护公共秩序的道德和法律的手段;第二问重点阐述构建文明的公共生活秩序的社会公德与法律的要求。脚注题(2)属重复命题,正确选项是D,不再赘述。

三、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1.社会公德的含义及其特点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在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社会公德具有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和简明性的特点。

2.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其中,

(1)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倡导和普及文明礼貌,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人们道德素质的迫切需要,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新型人际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树立中国人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2)助人为乐。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助人为乐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就有“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等广为流传的格言。把帮助别人视为自己应做之事,看做是自己的快乐,这是每个社会成员应有的社会公德,是有爱心的表现。助人为乐对于大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养成助人为乐的美德和习惯,将是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正所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3)爱护公物。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它既显示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4)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主要是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诸如水环境等,也包括保护文物资源、文化资源、社会管理资源等人文环境。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当今时代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说,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孙后代应尽的责任。

(5)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遵纪守法的实践是提高人们社会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正常的生活秩序可能受到影响甚至被破坏,这就需要用纪律与法律来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

四、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四个法律,一个决定)

我国在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有一系列公共生活法律规范。其基本立法精神,是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环境的基本前提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与自由。

1.治安管理处罚法

(1)立法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2)基本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等。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严格依照调查、决定和执行程序进行,被处罚人可依法通过听证程序和救济程序保护合法权益。

2.集会游行示威法

(1)立法目的。《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立法目的是在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

(2)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政府依法保障原则。对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保障。二是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三是和平进行原则。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煽动使用暴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一,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第二,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第三,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集会游行示威法。

(4)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第一,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第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第三,煽动民族分裂的;第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3.环境保护法

(1)《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其核心内容是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包括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源和防止新污染等。三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环境污染和破坏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联系起来。其具体内容包括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对工业污染实行限期治理,实行排污收费和资源有偿使用,明确开发利用环境者的义务等。

4.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依法管理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无论是主管部门履行职责,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及有关纠纷的处理,都应当依法进行,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二是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通行规则、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抢救资用的支付等方面都体现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该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5.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立法目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立法目的是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基本原则。第一,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网络法律规范的目的是维护和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监管网络上各种活动、制裁网络上的不法行为,不应最终束缚信息网络的发展。第二,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功能出发,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网络上的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第三,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原则。网络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既要针对网络的特点作出新的规定,又必须与传统法律规范相协调。对利用互联网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实施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的,分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