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提高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提高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获得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电力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学生应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当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专业,主要为电气工程、计算机、水利水电、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以及基础学科(数学、物理)等专业。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7.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一份; 6.大学期间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根据我院2015年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寄)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网上报名。取得高校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入教育部指定的网上报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交费等报名手续。未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3.材料审核。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专家小组复审后,统一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人员来我院参加复试与体检,择优选拔。 4.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笔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听说能力测试等)、体检等内容。完成笔试、面试和体检后,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在我院外网以及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6.发放《接收函》。向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生发放《接收函》,由学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2014年12月底前,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将经省级招办审核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我院研究生部。 7.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者。 五、联系方式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诚信大道19号(邮编211106)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1093005;81093007 传真:025-81093013 E-mail:gwdkyyzb@sgepri.sg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