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占河讲义之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一)

来源:考试点考研网浏览次数:2207发表于2014-08-25

[摘要] 本文由政治名师孙占河讲解毛中特第四篇思修与法基第七讲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同学门巩固知识点加强记忆;童鞋们若有疑问可以关注孙占河老师的免费答疑课,孙老师会热心为大家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的。

本讲重点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式及法律权威的相关内容。其重点是理解法治理念的内容的公平正义、法治思维方式中民主与法治、权利与权力、权利和义务、自由和平等、实体和程序的关系。其命题指向是主客观题。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四个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对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促进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2)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理念、精神最准确深刻的诠释。

(3)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1】

真题回眸

【1】(1)(ACD,2012年第30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和

A.公平正义  B.自由平等  C.服务大局  D.党的领导

(2)(C,2014年第13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它们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其中,公平正义是

A.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 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C.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D. 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名师详解

【解析】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由此,【1】(1)的正确选项是ACD。【1】(2)的正确选项是C。

1.依法治国

(1)依法治国的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立法,就是立法机关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可行性、有效性。

二是严格执法,就是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权必由法出,不得法外执法、执法不作为和滥用执法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公正司法,就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四是全民守法,就是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权保障观念,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执法为民,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法律主体地位,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三是文明执法,执法的过程和方式要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输导等手段,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力化倾向,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道防线。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特权,禁止歧视,坚持正当程序,才能真正做到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公正,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立法公正是执法公正的前提,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的公正原则和标准。执法公正是立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主要表现为: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保证一切执法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理。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保证所有法律纠纷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坚持程序公开的原则,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使执法过程变为人们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

二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事关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设定和分配结果是否正当合理。程序公正,事关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的设定和裁判的过程或程序是否正当合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密切联系、相互制约,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全体人民摆脱贫穷落后,最终小康和共同富裕。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大的大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要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局。

大局代表着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和主导着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着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根本要求。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要领导人民执行法律,同时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党的思想领导主要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党的政治领导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加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当在思想上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行动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所包含的民为邦本、以法治国、礼法并用、法尚公平、援法论罪、宽严相济、慎刑恤罚等诸多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进步意义和合理价值,已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呈现出民族特色。但由于中国社会所经历的封建制时期较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也包含着很强烈的封建人治思想。封建人治思想的基本特点是主张君权神授、君主专制、权大于法、义务本位、严刑峻罚。我国在在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精华的同时,必须坚决反对和摒弃封建人治思想。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存在着根本上的区别。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一些有益思想和观点,如人民主权、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律平等、正当程序、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但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服务于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建设的,其根本目的在于维系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因此,在借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某些合理因素的同时,要清醒地认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根本区别,认清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质,有力抵御其中错误思想观点的侵蚀。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关系。—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但是,服务大局不是不按照法律办事,而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服务大局,按照法治的方式服务大局。

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服务大局,不能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割裂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与党和国家大局的关系,脱离目标方向孤立地看待、推进法治工作;另一方面,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去服务大局,脱离法定职权职能乱作为,滥用权力,影响妨碍大局。那种以服务大局为理由不依法办事,实际把地方、行业、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大局之上的行为,既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实际背离与妨碍了党和国家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