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五成在校大学生可享资助 研究生每年奖学金最高万元

来源:中国山东网 浏览次数:1232发表于2014-08-23

[摘要] 今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更为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也随之建立。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增设了面向本专科生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面向硕士和博士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今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更为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也随之建立。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增设了面向本专科生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面向硕士和博士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预计山东将有近50%在校大学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2014年初,山东出台研究生收费标准,规定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研究生学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

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以后,不少人感叹研究生学费太贵了,更多的声音是希望奖学金、助学金等配套措施要尽快完善起来。在21日举行的山东省2014年家庭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通气会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孙乐为介绍,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计划内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

“省里还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孙乐为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于2012年设立,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不论是获得国家奖学金还是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都将获得超过万元的奖金,这与每年的学费相互抵消,甚至高于每年的学费。

除了对研究生的资助,山东省还增设了面向本专科生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每人奖励5000元。

孙乐为介绍,现在采用的是以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基础、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助学模式。“所有的资助项目,高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一个学生享受多个项目的情况几乎不会出现。”

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全省高校将新增资助经费1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品学兼优学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后,各级财政和高校每年用于山东省大学生的资助经费将突破30亿元,预计将有近50%的在校大学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