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占河讲义之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三)

来源:考试点考研网浏览次数:1032发表于2014-08-23

[摘要] 本文由政治名师孙占河讲解毛中特第四篇思修与法基第六讲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帮同学门巩固知识点加强记忆;童鞋们若有疑问可以关注孙占河老师的免费答疑课,孙老师会热心为大家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的。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途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

(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

(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

(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1)宪法相关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我国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氏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构领导人员选举制度,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立了特别行政区制度,保持了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制定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了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了缔结条约程序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反分裂国家法和国旗法、国徽法等法律,建立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制度,扞卫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以及民族、宗教、信访、出版、社团登记方面的行政法规,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我国制定了民法通则,对民事商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作出规定,明确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陆续制订了合同法、物权法、农市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债权制度和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物权制度;制订了侵权责任法,完善了侵权责任制度;制订了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建立和完善了婚姻家庭制度;制定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健全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制订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主体制度;制定了证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行为制度,海上贸易、票据、保险、证券等市场经济活动带玎度逐步建立并迅速发展。我国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大批法律法规。先后多次对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在立法原则、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对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法律保护。【1】

真题回眸

【1】(D,2012年第12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法律部门均由一系列调整相同类型社会关系的众多法律、法规所构成。下列选项中属于独立法律部门的是

A.知识产权法  B.商法  C.公司法  D.民法商法

名师详解

【解析】考点:法律权威的内涵

知识产权法、商法及公司法均包含于民法商法之内。故其正确选项是D。

(3)行政法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开公正、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我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确立了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基本原则,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规定了较为完备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执行程序,建立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赋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制定了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供救济。制定了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规范了行政许可制度,并为减少行政许可明确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同时规定,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情形下,不设行政许可。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我国制定了预算法、价格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对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管理法等法律,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健全税收制度;制订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等法律,对金融行业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制订了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保障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制定了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电力法等法律,对重要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产业促进;制订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范重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制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资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促进能源的有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

(5)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通过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任,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我国制定了劳动法。将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争议、劳动监察等关系纳入调整范围,确立了我国的基本劳动制度;制定了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止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事项作了规定,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促进就业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制度,制定了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管理的制度;制定了工会法,并先后两次进行修订,确定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对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了社会保险法,确立了覆盖域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规定了劳动者在不同统筹地区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6)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法的法律规范。它通过规范国家的刑罚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刑法确立了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行相适应等基本原则。【1】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概念;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并对刑罚的具体运用作出了规定;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十类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真题回眸

【1】(ACD,2011年第30题)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罪刑法定原则  B.疑罪从无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名师详解

【解析】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罪刑相当原则。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故本题正确选项是ACD。本题属直接命题,重点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把握能力。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诉讼法律制度是规范国家司法活动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我国目前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我国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并规定了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制度和程序,有效保证了刑法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规范了证据制度,规定了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民事审判程序,还对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措施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制定了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我国制定了仲裁法,规范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从机构设置上保证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明确将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局等原则作为仲裁的基本原则,系统规定了仲裁程序。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对人民调解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2】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引渡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

真题回眸

【2】(C,2013年第14题)“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有利于社会和谐。调解可以在诉讼程序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程序内进行,诉讼中调解是指:A.人民调解    B.行政调解        C.司法调解      D.仲裁调解

名师详解

【解析】考点:司法调解司法调解是诉讼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它具有方便快捷、灵活高效、对抗性弱等特点,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由此,可以得出正确选项是C。本题属直接命题,重点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