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浏览次数:1429发表于2014-08-20

[摘要] 合肥工业大学(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中美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参与者之一,“111计划”高校。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

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200多人;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180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且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110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学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个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1种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考生身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领域外,报考我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成绩为425分以上);且还应有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2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与本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面第3点);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七)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根据2015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至14日

3.考试时间:2015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五、特别说明

1.现场信息确认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需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科研证书或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2.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3.2015年我校20个单独考试计划(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分配情况: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个;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1个;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个;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1个;建筑与艺术学院1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工科专业和领域);管理学院8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8的工科专业和领域);马克思主义学院2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为010108、030500的专业);数学学院1个;外国语学院2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2的专业);经济学院2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202的专业)。(其他学院所属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

4.2015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划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5.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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