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488发表于2014-08-20

[摘要] 湖北省加大研究生资助力度,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今年是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第一年,很多学生关心收费后的奖助政策。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确定了湖北省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的具体措施。

 

  湖北省加大研究生资助力度,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今年是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第一年,很多学生关心收费后的奖助政策。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确定了湖北省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的具体措施。

  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获得

  国家从2012年秋季设立,主要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万元,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全国每年固定奖励博士1万名、硕士3.5万名,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0亿元。湖北省博士研究生奖励计划约占在校研究生的3.3%左右,硕士研究生奖励计划约占在校研究生2.3%左右。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校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国家奖学金

  奖励名额:博士1万名、硕士3.5万名

  博士每年10000元硕士每年8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研究生。今年湖北省将参照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奖励补助比例,按照新招博士研究生70%、新招硕士研究生40%的比例及博士每年10000元、硕士每年8000元标准将奖励补助资金下达到高校,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奖励。同时,管理办法还要求学校通过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提高奖励标准和扩大奖励面。新生入学后,可以向所在学校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按要求,高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新录取的研究生可以顺利入学。

  学业奖学金

  补助比例:博士新生70%、硕士新生40%

  符合条件在校研究生都可申请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湖北省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开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认定和发放工作。

  此外,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往是,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的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为更好地满足学生需求,今年贷款额度提高,为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金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