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来源: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浏览次数:1377发表于2014-08-15

[摘要]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简称华航,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坐落在京津冀一体化前沿河北省廊坊市。

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别于每学年初缴纳。

二、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9月起,国家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将按月发放,解决每个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着,社会公益表现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以河北省下达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优秀奖学金。我校根据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评选并发放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5.科技创新奖学金。我校按照科研考核成绩和所获奖学金人数比例,评选并发放科技创新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20%。

6.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及格(426分),初试成绩在本学科专业排名第一者(并列者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奖励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2000元。

7.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8.我校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专业优秀人才的设奖目的,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