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奖助政策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浏览次数:1019发表于2014-08-12

[摘要]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5万/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8万/年。

一、培养费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5万/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8万/年。

二、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另外,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还专门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