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占河讲义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确立(三)

来源:考试点考研网浏览次数:1728发表于2014-08-07

[摘要] 本文由政治名师孙占河讲解毛中特第三篇第九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帮同学门巩固知识点加强记忆;童鞋们若有疑问可以关注孙占河老师的免费答疑课,孙老师会热心为大家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的。

第三节 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考点与真题

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1.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下来,在1955年7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从当时中国的实际出发,计划规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2.社会主义改造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

二、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1.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1)土地改革后,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

(2)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

(3)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2.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概括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3.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方针

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这是一篇指导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文献。

4.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方针、组织形式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

1953春,李维汉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

国家资本主义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区别。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公私合营。

公私合营的企业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股金红利四个部分。这种企业已经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的赎买形式是“定息”。

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

这表明,中国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强调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