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是隶属总装备部的一所高等军事院校,是全军“十二五”重点建设院校。面向全军培养装备和航天领域指挥技术人才,开展装备、航天、信息领域军事理论和国防科技关键技术研究,为装备建设服务。
学校地处北京市,设有怀柔、沙河和昌平三个校区,下设研究生院、装备指挥系、装备采办系、装备试验系、航天指挥系、航天装备系、光电装备系、信息装备系、基础系、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研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激光推进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级培训大队、干部轮训大队、生长干部大队和昌平士官学校共15个直属单位,占地面积2654亩。
学校建有各类实验室18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研究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激光推进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军队重点实验室2个,总装备部重点实验室3个,配套模拟训练系统13个。建有标准田径训练场、轻武器射击场、军人心理行为能力训练场、400M障碍训练场、灯光篮球场、军体训练中心等13个场地(馆)。学院本部新图书馆总面积16000平方米,馆藏图书50万册,数字文献资源总量35TB,设置普通阅览座位400个、电子阅览座位220个。建有主干速率万兆的校园网络,百兆到桌面,全部实现细粒度管理。信息资源总量达50TB,信息节点10000余个。
学院积极推进科研学术创新,构建了以军事装备、军事航天、军事信息三大创新平台为支撑的科研创新体系,在装备指挥、装备采办、航天指挥、航天发射测控、电子信息装备体系等方向上形成了特色优势。先后承担国家“863”、“973”等科研项目千余项,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神舟系列”载人航天飞行、“嫦娥”探月卫星发射等重大任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学院作为科技部批准的联合攻关基地承担了“核高基”安全可靠软硬件推广应用任务。建院以来,学院共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9项,军队级科技成果奖357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9项、二等奖105项,申报知识产权160余项。
30多年来,学院先后走出了150多位共和国将军,6000多名师团职领导干部,培养和造就了大批指挥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邹利鹏,全国十大“岗位训练能手”李剑等,是我院学员中的优秀代表。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共组织赴国外技术考察近200人次、参加学术会议近百人次,并承接了包括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参访等外事任务。
学院研究生教育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军事装备、军事航天、军事信息三个学科群为主体的学科体系,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军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4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拥有一批在全军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科专业,包括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4个总装备部重点学科,以及4个军队“2110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9个总装备部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0人。1人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委员,5名国家级优秀教师,23名全军优秀教师,18人获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4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名国家973专家组专家,6名国家863领域(项目)专家组专家,3名全军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学科拔尖人才,21人获航天基金奖。
建院以来,学院先后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军事指挥和工程技术人才。截止2013年底,共培养各类研究生2700余人,100多名毕业学员走上了军师职领导岗位,许多研究生已成长为国防高科技前沿领域的中坚力量,在“神舟”系列载人航天任务和“嫦娥登月”等重大科研试验任务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较高,1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获全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1篇获全军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3篇获总装备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4篇获总装备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地方大学应届学员录取后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干部学员工资待遇,不收取任何费用,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分配主要面向总装科研院所、军代局、试验基地等,直接从事航天和高新武器装备研究等领域的科研试验工作。
一、招生对象
本科应届毕业国防生,“211工程”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24周岁以下),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军队在职干部(40周岁以下)。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学历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
(四)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学科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在2014年10月,现场确认在2014年11月上旬,全国各省均设有现场确认点和考点。考生根据网报情况,到当地指定确认点确认,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详情请在报名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以下三类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介绍信原件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军队在职干部须开具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须注明报考学科、具体工作岗位、职级和职级时间),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开具所在院校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国防生须开具所在院校军官选培办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
(二)初试
初试为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在2015年1月,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初试科目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采用国家统考科目;业务课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采用国家统考科目或者自命题科目,请考生参照教育部和学院公布的考试大纲复习。
(三)复试
1、复试由学院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2015年4月。根据军队政策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包括以下几部分: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请考生参照学院公布的考试大纲复习。
(3)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主要包括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报考动机、专业素质、培养潜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共占30分,基本分数线为90分。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5)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6)体能测试。
3、复试结束后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请考生予以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准备。
(四)录取
录取工作于2015年5月完成,6月中旬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
入学时间为2015年8月。
五、推荐免试
学院面向地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推免对象
1、应届国防生;
2、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
2、应届国防生可申请推免至经济学、理学和工学各学科,地方“211工程”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免至工学各学科。
(三)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于2014年9月中旬前前填写《装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传真至010-66364746,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
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证复印件③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④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⑤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⑥政审表,国防生还须由军官选培办开具同意报考研究生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
3、参加复试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4、录取事宜
通过复试的考生须使用推荐高校下发的推免生报名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2014年10月31日前),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2014年10月31日前将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及《推荐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证明》由所在院校盖章后寄送至我院。学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寄送《装备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未寄送经推荐院校批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
2、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和2015年4月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