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解读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2790发表于2014-07-30

[摘要]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校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日前研究通过了《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改革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校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日前研究通过了《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让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我校《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激励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创新。

2.为什么要改革研究生收费制度?

答: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目前研究生仍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仅允许对专业学位等部分类型和录取类别(如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并不在收取学费范围内。

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3.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据此,我校确定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收费标准。具体而言:

(1)对于非定向就业培养的研究生,按照《意见》要求,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对于定向就业培养的研究生,按照不超过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2014年秋季入学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将按照以往收费标准执行,即定向就业培养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11000元,定向就业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原标准收费,其他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比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3)对于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硕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缴费年限依据硕士阶段实际学习年限确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

4.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是否增加了学生经济负担?

答:不会增加。推动收费与奖助体系改革,目的之一就在于提高研究生待遇。对于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而言,虽然需要缴纳学费,但同时可以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他奖助政策资助,实际收入会有不同程度提高。根据《方案》,我校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对于学业奖学金,是按照硕士研究生生均8000元、博士研究生生均14000元设置;对于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一般可以享受6000元(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可以享受12000元(每月1000元)。此外,导师还将根据情况发放一定的科研津贴。由此可见,实行全面收费,不仅不会加重研究生经济负担,研究生得到的经济资助水平反而比以前有不同程度地提高。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对象如何界定,覆盖面有多大?

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华中农业大学在籍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申请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简言之,一是取得华农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生(不包括留学生、港澳台生);二是无固定工资收入(一般指非定向就业);三是人事档案全部转入学校。

对于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覆盖。

对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是全覆盖,但设了三个等级,甲等每生每学年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奖励比例总体分配:一年级按40%:30%:30%,二、三年级按20%:60%:20%。各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总额调整获奖比例,但奖学金等级及标准不变。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甲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

6.老生是否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是否还继续评选?

答: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4级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申请、评选学业奖学金;此前入学的研究生老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依然按原办法评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如何界定,老生是否可以享受?

答: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老生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与新生一样,即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同时,原有普通奖学金停止发放。

8.《方案》实施后,对新生和老生实际待遇有何不同?

答:《方案》自2014年9月新学期开始实施。对于博士研究生,新生相对于老生,在规定学制内,实际上每生每学年多发了4000元奖学金(扣除学费后);国家助学金标准没有变化;导师发放的科研津贴最低标准有了一定提高。

对于硕士研究生,新生实行全部缴费,而老生则是根据培养协议,部分学生缴费,缴费标准不一样;新生享受学业奖学金,而老生则不享受,但可评优秀奖学金(约占40%比例,人均约700元);新生、老生均享受相同标准的国家助学金。导师发放给新生的科研津贴最低标准,相较于老生,略有提高。

9.是否可以用学业奖学金直接充抵学费?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研究生教育实行“收支两条线”,即应该缴纳的学费要在学籍注册前缴纳,应该获得的奖学金再按规定发放。学业奖学金会在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如果不按要求先缴纳学费,则不会评定学业奖学金,也会停发助学金。因此,无论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先缴纳学费。

10. 《方案》实施后,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 2014年7月18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研究生可以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将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上限调高到12000元,主要以校园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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