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215发表于2014-07-24

[摘要]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农、理、工、经、管、医、文、教、法、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农、理、工、经、管、医、文、教、法、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历史悠久,源自1906年创办的四川通省农业学堂。学校现有3个校区,即雅安校区、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占地总面积约4500亩,馆藏图书200余万册。现有师生员工共4万余人,其中在读博士500余人、在读硕士3200余人。学校现设22个学院、12个研究(院)所和多个研究中心,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7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19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新世纪创新团队4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部创新中心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创新团队2个。

  学校专家云集,名师荟萃。现有硕士生导师587人,博士生导师184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高级专家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5人。

  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2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提名5篇。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563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3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以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800多亿元,是全国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之一。

  学校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俄罗斯、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是全国首批有条件接受留学生的200所高校之一。

  江泽民同志1991年4月和2002年5月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2002年1月,温家宝同志批示:“川农大精神”应该总结、宣传和发扬。2007年10月,温家宝同志再次批示:“川农大工作很有成绩,办学经验值得重视”。2001年10月,李岚清同志视察学校,高度评价“川农大精神”,充分肯定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继承和发扬“川农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是立校之本、科学研究是强校之路、社会服务是兴校之策、文化传承创新是荣校之魂的办学理念,持续推进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努力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

  一级学科博士点

      注: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个数在全国高校排名第78位

  一级学科硕士点

   重点学科


  第二部分 报考

  硕士研究生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700余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一、统考硕士生报考条件

  (一)本科生报考条件1.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条件为: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6门以上合格成绩)或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

  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④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3)破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

  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

  F.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2. 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③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3)破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7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C.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D.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

  E.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3.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第三部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

  一、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1.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往届、应届毕业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2)毕业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毕业二年及以上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历考生,即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六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充分证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报考学科毕业硕士生的同等学术水平,或至少在SCI、SSCI、CSCD、CS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的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条件

  1.完成所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且学位课程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同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

  2.硕博连读申请的博士学科原则上要与在读硕士学科属相同一级学科。

  3.在SCI或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直接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在EI、CSCD或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三、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上新的台阶,同时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试行从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采取直接攻博方式预选拔博士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师从一流博士生导师。

  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推免硕士生申请直博生: 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同时专业必修课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0%。

  3.统考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25%。

  4.统考硕士生第二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3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15%。

  第四部分 奖助学金

  1、助学金及国家学业奖学金(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博士30000元/年,硕士20000元/年,2013年有博士生20人,硕士生76人获得。
   3、导师奖学金:导师根据学业表现发放导师奖学金。

  4、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博士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特困助学金。

  5、优秀学位论文奖: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每篇奖励20000元;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第五部分 招生专业

                2015年博士招生专业

                2015年硕士招生专业

  

  第六部分 招生咨询电话


  第七部分 其它

  公派留学我校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每年选派70余名优秀博/硕士生、本科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07年以来, 我校共成功推选200多名公派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如美国哈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日本东京大学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就业工作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5年至今研究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0%,就业单位包括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自主创业。

  注:本简章制作时,学校正在修改相关文件,最终以学校文件为准。

  学校地址:

  雅安校区: 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2882911

  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28-86290956

  传真:0835-2882911

  网址:http://yz.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