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考研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信息确认须知

来源:青岛招办浏览次数:2207发表于2013-09-28

[摘要]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9月25日至28日为预报名阶段,主要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0月10日至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可进行报名。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已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合理安排,及时报考。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4年1月4日-6日举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9月25日至28日为预报名阶段,主要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0月10日至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可进行报名,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报名期间,考生每天9:00至22:00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现将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合理安排,及时报考。

一、关于考生报名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只接受报考青岛市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包括以下三类:

(1)全国统考;(2)法律硕士联考;(3)管理类联考中的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二)报考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在网报时必须选择上述报考高校作为报名点,并直接到该校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考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科目(即第四考试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考生请到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青岛考区的此类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青岛理工大学(联系电话:0532-85071303)作为报名点,并到该校进行信息确认。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本次报名将实行网上缴费,不再接受现场缴费。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至8日,缴费具体网址请11月2日前在青岛市招考办网站(http://www.qdzk.gov.cn)查询。特别提醒考生:一定按上述日期尽早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未缴费的考生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报名信息确认安排

(一)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青岛二中分校(原二十五中)北门。联系电话:0532-85786211。

(二)信息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每天报名时间:8:30至11:30,13:3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

为方便考生,确保信息确认效果,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名号,按以下时间段进行信息确认:

2013年11月10日上午 370297000-370299999

2013年11月10日下午 370294000-370296999

2013年11月11日上午 370291000-370293999

2013年11月11日下午 370288000-370290999

2013年11月12日上午 370285000-370287999

2013年11月12日下午 370282000-370284999

2013年11月13日上午 370279000-370281999

2013年11月13日下午 370260000-370278999

2013年11月14日 370200001-370259999

(三)相关要求:

1、信息确认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青就读高校(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的学生证、网报序号。在校生学生证丢失的,须到学校(非所在院、系)教务处开具带相片的学籍证明。在外地高校就读的青岛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青岛市招考办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的,也可以在青岛招考办报考。

(2) 往届毕业生青岛户籍的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能够证明考生青岛户籍的户口簿(含集体户口的相关内容原件)、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

在青工作的非青岛户籍考生:除了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外,同时要上交一份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起止时间、工作种类、工作表现情况、单位所在地址和法人代表姓名等内容),证明要加盖单位公章(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均可),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除上述材料外,考生不需要携带其他材料。

2、报名信息确认程序:排队等待入场→领取并填写网报序号信息单→交验有关证件及填写好的网报序号信息单→采集数码照片→领取《确认单》→在《确认单》上签字并在出口处上交→报考结束。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4日前,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请考生本人务必于考前一周登录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查询考点、考场。检查核对考点地址、考场号等内容与《准考证》上是否一致,并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2014年1月3日)下午4:00以后到考点指定区域熟悉情况,落实考试要求。为保证考场安全,保护考试设施,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给予理解配合。

(四)考生要凭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五)考生按要求带齐考试用具和证件,自备2B铅笔、橡皮及开启试题所用小刀及学校自主要求携带的有关物品。凡《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

(六)报考有美术类考试科目的考生,请自备画板、画纸和染料及邮寄试卷所用圆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