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名额:不限额
二、申请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需取得所在高校的学术学位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和获奖证书;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4.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5.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意向表》。
7. 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可在复试时提交)。
四、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2014年8月1日~9月30日,申请人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2015年专业目录未公布前,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登录报名系统(8月1日开放报名系统),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意向表》(我校理科、工科类专业接收直接攻博生),9月3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送)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办公室;
2.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接收:学院组织复试,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发放接收函。
4.正式报名: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到原所在学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6.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的通信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2. 各学院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