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459发表于2014-07-17

[摘要]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收费标准,并已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等。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9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10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7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8000元。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学习年限2年,共计30000元。目前我校仅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招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