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研究生奖助政策解答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863发表于2014-07-17

[摘要] 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研究生奖助政策解答,就奖助政策的不同方面,浙江工商大学进行了一一解答,给出了详细的答复,让广大报考生更好地了解学校。


   问题一: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研究生须缴纳学费,这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

  答:学校将大幅提高研究生资助力度,2014级非定向研究生每年可获得的奖助经费,博士生不少于3.4万元,硕士生不少于1.4万元。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大大超过应缴纳的学费。

  此外,学校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

  问题二:研究生原来可享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实施收费政策后,新生还能享受吗?

  答:问题中所指的生活补贴实为“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为12000元,硕士生为6000元。

  此外,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博士生可继续享受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问题三:研究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哪些奖学金?

  答: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新入学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学业奖学金。2014级非定向博士新生的励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生奖励标准最低为8000元/年。二、三年级的非定向博士生奖励标准最低为10000元/年,最高为18000元/年;二、三年级的非定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最低为8000元/年,最高为12000元/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100%(须符合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注: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及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另行公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为30000元,硕士为20000元。

  学校还设有“贝因美奖学金”、“金家麟奖学金”、“汪贤进奖学金”、“纪中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问题四:学校设有专门面向研究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吗?

  答: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津贴。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问题五:学校设有研究生困难补助吗?

  答:学校设有“研究生困难补助及突发事件经费”,研究生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患严重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因家庭突遇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其他突发状况导致生活困难。具体补助金额视情况而定。

  问题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答: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年度最高限额为6000元。

  问题七:学校允许家庭困难的学生先入学后缴费吗?

  答: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家庭困难学生先入学,后缴费。经济困难新生可以持当地民政部门审核过的《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生源地贷款回执等证明材料,申请缓缴学杂费。

  问题八:研究生的学杂费可以从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中直接扣除吗?

  答: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学业奖学金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助学金须按月发放给学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此,不能用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直接抵缴学杂费。

  问题九:拖欠学杂费的同学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吗?

  答: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缴纳学杂费,也未办理学杂费缓缴申请的同学不予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其学籍状态不能被视为在校生,故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注: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具体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二Ο一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