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大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

来源:西工大新闻网浏览次数:1331发表于2014-07-15

[摘要] 为全面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活力和潜力,充分调动导师潜心育人和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

为全面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活力和潜力,充分调动导师潜心育人和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强化责任主体、岗位职责和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本着完善机制、成本分担、激发活力、提高质量的目标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本次改革调整主要有七大变化:

一是在原有国家、学校和导师分担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研究生共同承担培养成本的主体,明确了全体研究生缴纳学费的义务。

二是调整了导师承担培养成本的支付方式,由原来的导师向学校缴纳部分研究生培养费改为导师直接向研究生支付助研费,并调整了助研费发放最低标准。

三是将研究生的培养全过程与资助力度进行挂钩,研究生完成学年各环节学业要求才能获得奖助学金,如有一项环节未达到基本要求,取消奖学金获得资格,一经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违纪情况,取消一切奖助资格,以此来督促研究生认真学习、专心科研、严格要求自己。

四是引导研究生在学习科研中努力拼搏、追求卓越,鼓励其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在评定学业一等奖学金中,设置了申报门槛条件,并且逐年提高此门槛条件,真正达到以奖学金评比为导向和牵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于优秀研究生,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可以兼得,仅此三项之和博士生可以达到5.6万元。新的奖助体系还明确了奖励、资助的目的,基本助学金重点解决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不分等级,全员覆盖;学业奖学金主要奖励和激励优秀研究生,有一定覆盖比例。同时,对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卓越成绩的研究生,给予单项奖励。

五是延长了博士生的资助奖励年限,由原来的3年增加到4年,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将获得每年4.56万或3.66万元的奖、助学金,博士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总额较原来翻了近一翻,对于极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一个学年内各种助学金、奖学金和优博基金支持等收入之和可达16.16万元;硕士生奖助学金标准也大幅提高,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硕士生将获得每年1.8万或1.44万元奖、助学金,是原来的1.6倍,个别特别优秀的硕士生一个学年内收入之和可达5.85万元。目前在校研究生的待遇也相应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新老研究生待遇的提高,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使研究生能够安心于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完善的奖励机制,可以激发研究生的活力和创造性,同时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

六是加大“三助”力度,除助研要求100%覆盖外,加大了助教、助管的力度,提高了岗位津贴标准,明确了岗位职责。

七是为调动和激励导师潜心育人,多培养优秀人才和吸引优秀生源,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培养改革基金,用于激励在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同时,考虑到人文、管理和部分理学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