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研带文具算违纪 取消成绩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东北网浏览次数:1402发表于2013-09-26

[摘要] 2014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国家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佩戴计时表入场。如有违犯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从25日起至28日开始网上预报名,全国网上报名将在10月10日正式开始,10月31日结束。目前,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及招生简章等报考信息已公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龙招港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报名填报信息。

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5日至28日每天9时至22时,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使用A4复印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在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携带《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014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国家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佩戴计时表入场。如有违犯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试将全部在使用监控录像的标准化考点实施,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