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4366发表于2014-07-08

[摘要] 中山大学(Sun Yat-sen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建设院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千人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中管副部级大学,设有研究生院。

一、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graduate),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复试的信息。

2、申请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复试安排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院系)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3年7月至9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我校将于2013年7月至8月期间开展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全国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相关院系将结合以上活动进行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复试。关于我校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有意申请我校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进行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各院系留存。

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我校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接收函。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1、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报名

凡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须于2013年10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凭推荐学校领取的免试生报名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就读学校所在省市规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2、拟同意接收的直博生报名

凡拟同意接收的外校直博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须参照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后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寄(送)达各招生院系。我校将于2014年11月开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供拟接收的直博生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请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3、所有拟接收的外校免试生(含外校直博生)须填写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免试研究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及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于2014年11月20日前寄(送)达各招生院系。

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传真:020-84111769。

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可在本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1/g02a01j/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