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 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

来源:网络浏览次数:1462发表于2014-07-07

[摘要]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省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日前,山西省制定出台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省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日前,山西省制定出台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调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已成必然,为此,山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联合建立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办法》规定,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于每年9月1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各有关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